根据《印江自治县2011-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天堂高中、木黄高中于2015年停止招生。为推进印江教育快速发展,按照全县教育“十三五”规划,“集中优质资源办好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2016年秋季学期计划全部剥离两所乡镇高中。为确保学生剥离、教师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木黄中学、天堂中学基本情况
木黄中学,现有高中学生176人。天堂中学,现有高中学生127人。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教师选调
1.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紧缺学科与选调岗位相结合原则。
2.选调对象 :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连续从事高中教学,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在职在编教师。
3.选调学科及人数:见附件1。
4.选调方式:
(1)采取专业知识考试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其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考试内容以高中应聘学科教材知识。工作实绩考核占总成绩的20%。按选调到印江一中教师职数,笔试成绩达卷面总成绩的60%,且考试、考核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2)工作实绩考核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年度考核结果(15分),以2013-2015年度考核为准,每年度优秀等次记5分、合格等次记4分。二是获奖情况(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5分),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山村教师等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以上同类称号或骨干教师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以上奖项以最高奖项记分,不累计加分)。考核资料报名时一同提供,逾期无效。
5.选调工作及时间安排:与2016年面向乡镇学校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同步进行,选调报名表见附件2。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1)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违纪被立案正在调查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有不合格的。
(二)学生剥离
木黄、天堂两所学校于2016年8月11日前将303名高中学生名单交县教育局,303名学生全部剥离到印江一中高三年级,教育局与印江一中于8月12日前做好编班安排工作以及学生食宿接纳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木黄中学、天堂中学两所学校未被择优录用到一中任教的高中教师全部结转为本校初中教师,可参加2017年印江一中专任 考试、考核择优选调。木黄、天堂教办及中学做好未被选调的高中教师的稳定工作,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和2016年秋季学期按时开学。
(二)择优选调到印江一中的高中教师,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职称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退回原学校。
(三)天堂镇、木黄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或《致学生家长的公告信》,切实做好被剥离学生入学及家长工作,确保剥离学生不辍学,全部按时到印江一中报名上课。
(四)木黄中学、天堂中学原有高中部资产全部化归两所学校所有,并作为固定资产,建好台账。
四、成立剥离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剥离选调工作的领导,确保剥离选调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特成立剥离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代忠义(自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朝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江航军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周华忠(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饶继军(自治县人社局局长)
罗昌义(自治县编委办主任)
胡再忠(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荣昌(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建(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祝正君(自治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龙卫海(印江一中校长)
邹 齐(自治县木黄镇副镇长)
杨树华(自治县天堂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胡再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智波、廖恩富两位同志具体办公。
附件:1.印江一中面向天堂、木黄中学高中部选调专任教师职数表
印江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