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38 次 日期:2016-08-11 11: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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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76号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2016年5月9日发布的《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计划招收教师101名,已完成招聘计划89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对未完成的12名年度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实施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对象为2012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5日— 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灌南宾馆对面)。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吋照片2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份。代为报名者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费用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布。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应聘B01—B05教师岗位考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B06教师岗位的考中专校专业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时间: 2016年9月4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应聘B01—B05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B06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不同专业岗位采用面试形式如下:

(1)应聘B01—B04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100分。

(2)应聘B05—B06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人员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于2016年9月10 日下午3:00—6: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应聘B01—B04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B05—B06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获得体检资格人员未按要求统一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选岗。

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的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

选岗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报考B06岗位的在选岗聘用后,须在三年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后果自负。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

八、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1日

1、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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