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3:00
2、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崇德路与天宝路交叉口)
3、需携带材料:①面试通知单;②身份证;③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④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⑤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师范类的相关佐证材料(档案、学籍表等);⑥个人1寸照片三张(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复审,考生需填写《河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登记表》交工作人员审验合格后,发放试讲通知书。
5、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8月 12日
(二)面试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
(三)讲课内容:
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灵宝市现行教材),讲课时间为15分钟(体、音、美不超过20分钟,含技能展示时间,信息技术不超过20分钟,含实践操作时间)。
初中学段讲课科目采用八年级下册教学内容。小学讲课科目采用五年级下册教学内容(体育为五至六年级)。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教案设计(20分)+讲课(80分)
(四)面试程序:
1、参加试讲人员务于按照试讲通知书上的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试讲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试讲排序。同时按照第一名试讲者所抽取的题目集中封闭备课,备课50分钟后,将讲稿和教材交工作人员保管,然后统一在候讲室等候。试讲人员自备黑色用笔。讲稿纸,教材由考务组统一准备。体音美专业试讲人员自带所需的教学用具及器材。
2、试讲者按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带领逐个进入考场,领取讲稿和教材,按照主任评委要求进行试讲,时间在15分钟(体、音、美、信息技术为20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要说明试讲结束,待评委亮分后,离开考点。
3、试讲人员试讲时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报姓名,只报序号。
4、试讲时间已到,但试讲者未能到达考点,则按弃权处理,记0分。
5、试讲人员提前安排好生活,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398-865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