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关于报送2012年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来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阅读:1396 次 日期:2012-03-04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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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人事处接盘龙区2012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09级应届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申请材料

1、《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注意:必须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公办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

3、应届毕业生没有领到毕业证的学生请出示实习推荐表,其中有一页由教务处填写并审验盖章的学科成绩证明。

4、09级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5、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7、小一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及电子照片(规格:114×156×24b)一份。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将以上7种资料按顺序号进行装订,并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入文件袋。

三、表格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三种表格可登陆“昆明市教师资源库”下载,网址:http://kmtrms.kmedu.net/public/auditteacher.jsp。

四、报名时间

请各位同学于2012年3月10日前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人事处提交材料。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楼3楼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13108860142),李老师(15925202982)。

五、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收费【2008】735号文件)的规定,由学院代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最后统一交盘龙区教育局。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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