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招聘登记表》参加面试。
二、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复查和抽签,不得迟到。
三、面试时,不准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进入休息室、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五、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1、不符合特岗 资格者;
2、违反面试纪律者;
3、扰乱考点及考场秩序,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
4、其它舞弊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