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建设,构建校园治安防范体系,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校园安保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二、公告方式
采取网上公告的形式公布招聘事宜,网址为罗田县政府网、罗田县教育网、人社网。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50名。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招聘对象为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身高不低于1.6米,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从事过安保工作的人员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对象优先聘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罗田县教育局安全法制股。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所备资料必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白底小2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身体状况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二)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三)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确定的聘用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报县公安局审查备案后方能上岗,并由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聘用、工作待遇及经费来源
按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连续聘用不超过三年。
1、经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含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聘用期间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内考核不合格超过1次以上的,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将不予聘用。
七、用工性质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为校园安保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公益性岗位,系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校园安保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校园安保服务工作。
八、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公安局配合。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罗田县校园安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5063231),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人社局纪检组:5056020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