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入围人员确定
沙市区2016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体检入围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见附件1)。
二、 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由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体检,在指定的荆州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执行。
三、体检递补
一次体检不合格的,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申请一次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体检不合格(放弃)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四、体检要求
体检入围人员,请于2016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沙市区红门路51号)集合,按规定和要求(附件2)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和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