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根据《2016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结合瑞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瑞丽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瑞丽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监督组,负责对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考生与考官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主动回避,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
(四)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课、问答、专业测试等,考察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确保普岗 质量。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8:00开始,直至测试工作完成。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地点: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善学楼(新一中)。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内容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使用中班教材上册(浙少版)内容进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使用小学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人教版)、音乐(人音云人版)、美术(人美云人云美)、体育(人教版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教科版)上册内容进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
(三)报考初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使用八年级(云人版)教材上册内容进行说课。
(四)考生面试备课所需教材、教具、教学用书自备。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分说课(15分钟)、问答(5分钟)、技能展示(幼儿教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还需进行技能展示)时间为15分钟,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观、教师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所需的常规器材由瑞丽市教育局提供,但钢琴、古筝、录音机和伴奏带等由考生根据需要自行携带。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法和程序
(一)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
每个岗位分别按招聘岗位开考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2:30到6:00。
复审地点: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
进入复审的考生自行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资格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向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提交“自愿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申请”。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该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复审时间8月11日-8月12日,截止8月12日下午6:00。
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参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该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参加过“德宏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以享受有关政策。属于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的考生还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程序
1、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考生,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8:00准时进入相应的候考室点名,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
2、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顺序号。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抽取的测试顺序号,安排考生抽说课课题。4、考生备课(备课时间为半小时,只允许携带教材,教材由考生自带)。
5、进行测试。考生进入考场进行说课和问答(幼儿教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还需进行技能展示)。
(三)考官组成、评分及结果公布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官临时抽调,随机组合。考点设监督员,对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过程进行监督。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
成绩按百分制赋分,赋分为整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即为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当即公布于考点办公室公告栏。
六、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纪律及要求
(一)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真实的姓名,只能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及说课题目,不准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及教学技能测试室,否则视为舞弊,取消教学技能测试资格。
(二)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应随时等待工作人员的通知。
(三)所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场区和候考区,不得在周围滞留。
七、本方案由瑞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92-4142840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692-4151725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丽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