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职称 成绩通知书已制作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由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和地址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注: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有效,考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过期未领取的省内合格证书将集中销毁。)
各考区证书发放咨询电话:
贵 阳 市:0851-85741104
遵 义 市:0851-23163875
六盘水市:0858-8784725
安 顺 市:0851-33281804
铜 仁 市:0856-5234300
毕 节 市:0857-8222949
黔 南 州:0854-8234166
黔东南州:0855-8221416
黔西南州:0859-3229260
二、需办理2016年度职称 成绩分数证明(当年度达到国家合格的不再出具成绩分数证明)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前往办理:
1、成绩分数证明办理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法定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成绩分数证明办理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3、因须核对相关数据,考生可在递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领取证明(具体时间见回执)。
4、考生在申请办理成绩分数证明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
5、请他人代办成绩分数证明者,除出示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外,代办人也须出示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