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随军家属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记录(考生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查询)。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