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琅琊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选调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
二、选聘原则
坚持实际需要、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年龄、资格、职称、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以上。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同时需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
3、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4、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5、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6、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四、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中学教师4名,小学教师11名(具体岗位和学科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6日
2、报名地点:琅琊区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琅琊区教育系统面向区外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测试证、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教学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有关事项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后报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为进入公开选调考核人员,在琅琊区政府和琅琊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
(二)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面试满分100分,无生上课与答辩成绩分别为80分、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琅琊区政府网和琅琊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所有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原岗位职称待遇不变,同时调入人员必须在我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3年。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选调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琅琊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咨询电话: 0550-21829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琅琊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