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和《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市关于解决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部分学科教师招录问题的批复精神,对保康县 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发布本公告。
1、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排列在前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
2、对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紧缺岗位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参照小学科做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放宽紧缺学科的录用比例。根据岗位计划,在本学段学科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2016年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低于6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保康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0-58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