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我市职称古汉语考试
成绩通知书邮寄及现场发放安排的通知
特别提醒:本次成绩通知书现场发放工作安排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注意领取时间地点,互相提醒。此外,为缩短在现场领取成绩通知书的等候时间,请考生按照考试报名序号所对应的领取成绩通知书日期前来领取,以免影响您和他人顺利领取成绩通知书。
一、选择邮寄成绩通知书并已成功缴费的考生,收取成绩通知书请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通知,考试成绩通知书将在2016年8月2日左右,通过邮政EMS邮寄给考生。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成绩通知书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0288进行咨询。(查询邮件投递情况的截止时间按邮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的《2016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申报表》(下文简称《职外申报表》)将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打印并加盖中心印章,随成绩通知书一并邮寄,考生不需自行打印。收到邮件后考生应自行将《职外申报表》上单位意见章、区县局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意见章补齐,将该表交由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技术档案。
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邮件中仅有成绩通知书,没有《职外申报表》。
3、职称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的《2016年度职称外语(古汉语)申报表》(下文简称《古汉语申报表》),已由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打印并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印章,随成绩通知书一并邮寄给考生,请注意查收。考生自行将《古汉语申报表》上单位意见章、区县局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意见章补齐后,将本表交由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技术档案。
考试成绩未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邮件中仅有成绩通知书,没有《古汉语申报表》。
二、未办理成绩通知书邮寄的考生现场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考生请根据自己准考证上的报名序号后6位数,按本通知后附的《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我市职称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现场领取时间表》规定的时间领取考试成绩通知书。领取考试成绩通知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成绩通知书,请出示准考证。
(2)职称古汉语考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在2016年10月31日前登录原报名网址(http://218.57.145.130/tianji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重新打印准考证。
职称 准考证丢失的考生,由于原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在考试结束后即关闭准考证打印功能,故已无法重新打印。
(3)请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没有准考证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成绩通知书,并提供报名序号,不得由他人代领。如忘记报名序号的,考生可以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进行查询。
(5)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准考证由考评中心统一收回。
(6)领取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1日前登录网址(http://218.57.145.130/tianjinWy2016/Webregister/index.aspx)打印《职外申报表》, 经单位、区县局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现场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携带《职外申报表》,到领取地点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意见”章,最后将该表交由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技术档案。
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不需要打印《职外申报表》。
3、职称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现场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携带《古汉语申报表》,到领取地点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意见”章。报名时没有打印该表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登录网址(http://218.57.145.130/tianji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重新打印《古汉语申报表》。
考试成绩未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时不需携带《古汉语申报表》。
4、为减少集中领取成绩通知书人员的排队等候时间,凡集体领取职称外语或职称古汉语成绩通知书的单位或个人(一次领取10份以上),可电话预约领取。预约电话:13752695055,电话接听时间:8月1日至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领取时间8月11日、12日、15日、16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