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及要求
小学教师和幼儿 采取笔试形式,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小学教师和幼儿 只笔试不面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按学科分组,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县招聘办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面试按报考学科分组;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考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考试总成绩。小学教师和幼儿 ,公共基础知识的40%和专业知识的6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学科依据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每一学科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并列,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以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优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
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 ,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学科依据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每一学科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优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都是本科毕业生的,以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决定进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