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要求,为确保今年新机制教师(拟招聘人员)自主选岗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经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岗原则
1、“自主选岗”原则。
2、一人选一岗原则。
二、选岗地点与时间
1、地点:沙洋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2、时间: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8:30
三、选岗程序
1、选岗顺序为先初中组,后小学组。初中组为2个学科:语文、数学。小学组为6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2、上午8:30-9:00,新机制教师(拟招聘人员)在教育局七楼会议室参照张贴的《沙洋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 岗位一览表》(按照省编办《核准全省2016年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用编明细表》及《2016年度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申报表》确定的岗位,网上报名时已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根据本人报考的学段学科,熟知招聘岗位。
3、上午9:05,拟招聘人员在沙洋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同学段同学科划定的区域坐好,经工作人员点名确认到场后,共同学习《沙洋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拟招聘人员)自主选岗办法》,通告新机制教师(拟招聘人员)成绩和招聘岗位。
4、集中选岗。以同学段同学科综合成绩排位为序,综合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5、正式选岗开始后,每位拟招聘人员分学段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即第1名选岗过程结束后,第2名再开始选岗,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名结束)。
6、每位拟招聘人员到选岗台选岗后,由本人签名确认,并由督查员当场公布选岗结果。选岗者一经选岗不得更改所选岗位。
7、前一位拟招聘人员选岗工作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会场,后一位随即进入选岗。
四、选岗纪律与要求
1、拟招聘人员于8月2日上午8:30准时报到选岗。选岗时必须本人到场,亲友不得进入选岗场内,选岗时严禁场内接打手机。
2、参加选岗的如有迟到者,为了不影响后续选岗工作,不论该人员的成绩排名如何,一律排在该学科的最后进行选岗。
3、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须在同学段同学科岗位选岗,不得调换其他岗位。岗位选定由本人完成,不可他人代选。
4、如果在选岗过程中出现拟招聘人员对该学科所有岗位均不满意,在“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解、劝导后,仍坚持自愿放弃岗位的,须填写“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该学科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文件精神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