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精神,经过笔试、面试,依据各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的考生,按该学段、该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了递补。现将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7月29日到南漳县教育局参加选岗。选岗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岗对象
参加2016年南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依据各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参与体检、考核合格的,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选岗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坚持高分优先原则。按同学段、同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三、选岗办法
1、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全程监督,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湖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发布的南漳县招聘岗位及数量选岗(见附件2)。
3、根据选岗人员综合成绩,按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选岗时一人一岗,及时选定(不超过3分钟),并当场在《教师选岗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四、选岗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报到,10:00正式开始。选岗时迟到(超过上午9:50),选岗次序将被排到本组最后一名。
2、地点:南漳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五、选岗顺序
非教学点:思品>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教学点: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选岗。
2、如在集中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3、若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生要亲自参加选岗。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与选岗,可委托直系亲属代选,代选人必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南漳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zjyj.cn/E_ReadNews.asp?NewsID=1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