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 25号)和《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度淮南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地点在淮南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材料用1个纸质档案袋装袋,封面注明报考的行政辖区、招聘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学段学科、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报考的行政辖区:田家庵区;招聘岗位代码:340403002001;招聘单位:淮南市洞山中学;学段学科:初级中学语文;姓名:徐**;身份证号码:340403********2310”。复审工作人员验原件收审复印件。报考人员应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生现场领取《2016年淮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表》并现场填写后交工作人员收审。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三)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四)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其他有关事宜及提请注意事项
(一)按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由各审核单位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并开具收据,同时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经各审核单位专人逐项审核合格后,复印件交各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复核装袋,在封袋处签字确认后加盖骑缝章,由各审核单位自行保管。
(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三)严肃工作纪律。市、县区各自负责所属学校招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实行“谁审核、谁负责”。严禁在资格复审中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考各县区所属学校岗位的考生请登录所报考的县区教育局网站查询拟入围专业测试递补人员名单。
淮南市教育局
淮南市人社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2016年度淮南市直(不含县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递补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ahhnedu.cn/SiteManager/20140623104157/view.aspx?ContentID=1008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