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精神,现将秭归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招聘教师选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选岗位:根据《省编办关于核准全省2016年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16]112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核准45名新机制教师计划,其中初中20名,小学2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选岗办法:根据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按省核准的岗位计划,由参加体检、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下列办法选岗。
1、按报考级别、报考学科选岗,不得跨级别跨学科。
2、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本人当场当时进行选岗并签名确认,岗位一经选定签名确认便不得再更改。
三、选岗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
地点:秭归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1、已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选岗,逾时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岗资格。
2、还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审核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选岗人员选岗签名确认后则视为已聘用为秭归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不得再参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签约或招聘,否则视为违约,其后果自行承担。
4、若公示的选岗人员自动放弃则在参加面试的同学科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