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本次市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21名。其中公务员法实施单位:市委统战部3名、市委台办1名、市侨联1名、市工商联1名、九三学社南阳市委1名、农工民主党南阳市委1名、市商务局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总工会6名、市妇联会2名、国际贸促会南阳市支会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我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2014年度省统一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但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已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的聘用制干部身份工作人员只允许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遴选单位的具体报考资格详见附件一遴选职位表。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遴选公告发布之日。
三、公开遴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阳日报、南阳党建网站(www.nydg.org.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www.nyrsksw.com)发布公开遴选公告。这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采取应试人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7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会议室(范蠡东路1666号)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1)《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1式3份;(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5)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现场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30元。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4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遴选职位的拟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并由遴选机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符合相应条件的其他职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日期为2016年8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遴选单位负责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五)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1、遴选单位根据实地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后,拟选用人员到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遴选(从公告发出之日算起)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遴选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遴选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9300 63137511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1、南阳市市直机关(单位)2016年统一考试遴选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