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现将烈山区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烈山区户籍,已填报2016年省内定向培养志愿的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考生。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7月23日上午8:00。
三、面试地点
烈山区实验中学(杨庄矿工人村西头,118路公交车终点站)。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须携带户口本、中考准考证、中考分数条原件(或加盖报名点学校公章的分数条复印件),于7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后续公告详见烈山区政府网。
联系电话:0561-4083566
烈山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