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特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5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区农村中小学任教,进一步解决我区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0人(初中:语文1人、数学3人、物理1人、英语3人;小学:语文5人、数学5人、体育1人、音乐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经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公布合格共350人,通过资格复审共263人。
四、招聘办法
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招聘特岗教师由北海市银海区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招聘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1-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612室(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界路口东100米,联系电话:0779—3215032)。
4.复审要求:
(1)提交审核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6年7月29日12:00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但必须在2016年7月29日12:00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⑵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4)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7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612室。电话:0779-321503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亲自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特岗 报名信息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复审通过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7月31日(星期天),每天8:00—18:00左右,全天封闭进行(中午不休息)。考生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月30日面试学科: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物理、初中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7月31日面试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3.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前进路50号),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场设置
根据资格复审通过的情况,考场作如下安排:初中语文设1个考场;初中数学、初中物理设1个考场;初中英语计划招聘3人,通过资格复审73人,分设3个考场,每个考场分别是25人、24人、24人,每个考场拟聘1人;小学语文计划招聘5人,通过资格复审共99人,分设5个考场,其中4个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0人、另1个考场安排19人,每个考场拟聘1人;小学数学计划招聘5人,通过资格复审共50人,分设3个考场,其中2个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0人、每个考场拟聘2人,另一个考场安排10人,拟聘1人;小学体育、音乐设1个考场。
5.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面试主要通过备课、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水平。
各面试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用书详见附件。
⑵考生抽签:
考生必须于对应学科面试的当天上午7:30前,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室,经验证后进行面试抽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英语岗位先抽考场,再抽面试序号,其余岗位按抽到的面试序号顺序进行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面试签号由迟到考生抽取,面试当天上午7:50(不含7:50)后到达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⑶考生按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按面试确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进行面试。
⑷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进行评分。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6.面试的组织实施。由银海区教育局会同银海区人社局、银海区编办组织实施。面试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到现场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正性。
(三)体检
1.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其中小学语文岗位设5个考场,每个考场确定1人;小学数学岗位设3个考场,其中2个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0人、每个考场确定2人,另一个考场安排10人,确定1人;初中英语岗位设3个考场,每个考场确定1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确定)。
2.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条件依次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师范类;
(3)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
若同一学科成绩并列的考生以上情况相同时,于面试当天再进行一轮试讲。
3.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
六、岗前培训
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后的拟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银海区教育局组织的为期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参加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合格证书。
七、聘用
银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成为正式受聘人员,由银海区教育局根据受聘人员的志愿和招聘考试成绩并结合岗位需求统一分配,受聘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服从分配,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中不诚信报考行为进行处罚。
八、特岗教师的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特岗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特岗教师在聘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银海区教师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接受聘用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公办教师手续办理。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三)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区财政负担范围,按有关规定落实编制,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服务期满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不能转岗。
九、其他
特岗 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招聘各个环节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循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银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