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县代课教师问题,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我县现有在岗代课人员中转岗招聘为工勤人员,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1年春季学期期末(7月12日)在岗且在我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3学年以上;2011年春季学期期末(7月12日)在岗且在我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1学年以上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记过以上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违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到2月22日。
三、报名地点:桐梓县教育科学技术局五楼人事股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
4、由计生部门和派出所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
5、代课年限证明、每学期课程表、每月工资表(学校校长及中心校校长签字、学校及中心校办公室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叁张。
五、考试考务费:150元。
六 、招聘人数及安排方法:
招聘人数为30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逐一选择岗位。本次转岗人员五年之内不得调离原岗位。招聘岗位见附表。
七、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时事政治。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加分条件:
代课年限加分:每代课一学年加0.5分,不满一年不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5分。
按笔试成绩和代课年限加分合计计算总分。
八、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聘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九、纪律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十、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天。拟聘人员在通知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不按时到岗工作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举报电话: 0852-6635751(县教科局)、0852-6653262(县人社局)、0852-6620862(县纪委)。
十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事业单位新聘工勤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由桐梓县解决全县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相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梓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