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版纳州勐腊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及政审通知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阅读:1328 次 日期:2016-07-21 1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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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勐腊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现将体检和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9日。体检医院为勐腊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为350元/人。

(二)体检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请考生根据体检日程安排(详见《2016年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日程安表》),于当天上午7:40准时到县人民医院医技楼5楼集中报到,8:00开始体检。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正规照(小一寸)1张和碳素笔,在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当场填写体检表和现场交费,由医务人员引导下,按流程进行体检。

(三)体检中的注意事项

1、体检前期不得饮酒,不要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憋尿。

2、体检对象为考生,体检过程中严禁亲属和陪同人员进入体检区域。

3、特别提示:考生不得将体检表带离体检医院,必须交还工作人员保管。医院不接受体检考生的个人咨询。

4、考生不得涂改体检表内容,医生若不慎填错须有医务科签章证明涂改有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后果自行承担。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7、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五、十款处理。

二、吸毒检测

根据我州情实际,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要求进行吸毒检测。吸毒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请考生按日程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体检当日下午15:00到勐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按照《2016年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统一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吸毒检测,毒检费用20元/人。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参加政审,政审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政审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前,考生务必将本人档案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提交招录机关审验。

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特别提醒:体检结束后,请各位考生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联系函。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附:2016年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日程安排表.xl

联系电话:0691—8122335

0691—8129178

监督电话:0691—8126608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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