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阅读:1038 次 日期:2016-07-20 10: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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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驻洛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6〕14号)精神,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洛阳考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两个科目进行管理。

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获准免试只参加两科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0日9:00至8月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被视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但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老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交费。其他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被视为“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洛阳市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洛阳市”。

中央和省直驻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个人)的报名工作,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考生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1份本人留存,2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期间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2份(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请关注洛阳职称网-公告区-《学历认证最新通知》)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提交);

(7)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2.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先到所在单位报名,单位人事部门应将考生分级别、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盖章,手写的表格不予受理;

第二步: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经2号楼梯上至服务大厅)资格审查;

第三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经2号楼梯上至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市职称科资格审查后,还须携带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份交省职称处,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8月1日至3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将审查材料和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考二科”)考生的考试费用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市职称科、考务科报名期间的办公时间为朝九晚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办公时间。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包括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四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二科现场交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7:00(现场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10月7日9:00至10月13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教材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根据考试大纲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详细通知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www.hda.gov.cn)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单位在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应试人员误填误报。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审核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四)各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考四科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全省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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