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分 数线 | 面试时间 |
374121312401 | 刘丹 | 0903374001 |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5.9 | 2 月22日上午 |
374122107525 | 刘焕东 | 0903374001 |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5.9 | 2 月22日上午 |
374122109212 | 郭振华 | 0903374001 |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5.9 | 2 月22日上午 |
374122109826 | 赵旭 | 0903374001 |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5.9 | 2 月22日上午 |
374122110228 | 尚悦 | 0903374001 |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5.9 | 2 月22日上午 |
374121361907 | 闫杨 | 0903374002 | 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9 | 2 月22日下午 |
374123000819 | 王芳 | 0903374002 | 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9 | 2 月22日下午 |
374137011501 | 张令普 | 0903374002 | 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9 | 2 月22日下午 |
374147021521 | 陈珺 | 0903374002 | 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9 | 2 月22日下午 |
374170111504 | 张世良 | 0903374002 | 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 109 | 2 月22日下午 |
二、资格复审
2月21日下午1:30-16:00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东北电监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和平广场南口,3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于2012年2月22日上午9:00 开始。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东北电监局3楼会议室(候考室)。请参加面试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上午面试考生8:00进入候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考生13:00进入候考室(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三)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考察和体检
(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wangyongjun@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
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2年2月15日将《放弃面试声明书》(应有本人签字)书面材料传真至东北电监局办公室(传真:024-23148999),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确认收到材料。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乘车路线
乘坐火车的考生:在沈阳北站下车,乘坐247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北行约200米。沈阳站下车,乘坐环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至和平广场南口(步行约100米)。
(四)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24-23148993、23514997
联系人:王勇军、郭冠妍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