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16年北海市海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已经通过2016年海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联系电话:0779-2027931)。
四、资格复审内容
凡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亲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先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其它个人应聘材料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进行验证。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上不注明“师范教育类”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属师范教育类的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任教经历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但必须在2016年7月28日上午12:00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28日上午12:00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凡资格复审期间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要根据“2016年海城区‘义教特岗’ 计划表”现场确定报考的具体单位和岗位。
八、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的相关信息。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
附件:2016年北海市海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pta.com.cn/BEIHAI/contents/655/12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