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阳市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7月22日(星期五)。(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贵阳大剧院正门口(纪念塔市南路)集中,7:20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及体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宜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禁食、禁水。
(四)体检费用42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五)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按照《贵州省 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0851-8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附件:1.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6年7月21日)
2.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6年7月22日)
附件1-2详情请参考:http://gzgy.lss.gov.cn/art/2016/7/15/art_262_111341.html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