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沙市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共7个)
小学语文4个、小学数学2个、小学音乐1个。
二、面试对象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计划数 | 姓名 |
1 | 农村义务教育小学语文(关沮三小、丫角小学、泗场小学、岑河小学) | 4 | 胡静雯 |
2 | 田 果 | ||
3 | 卢城鋆 | ||
4 | 胡振梅 | ||
5 | 黄 宇 | ||
6 | 鲜碧洪 | ||
7 | 周 琳 | ||
8 | 刘婷婷 | ||
9 | 邹采艺 | ||
10 | 胡 月 | ||
11 | 江远娇 | ||
12 | 徐卢睿 | ||
13 | 农村义务教育小学数学(关沮三小、丫角小学) | 2 | 洪云云 |
14 | 吴 恒 | ||
15 | 周亚君 | ||
16 | 郑美菊 | ||
17 | 黎静静 | ||
18 | 李亢亢 | ||
19 | 农村义务教育小学音乐(岑河小学) | 1 | 谢 慧 |
20 | 王 冠 | ||
21 | 胡文静 |
三、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
四、面试地点
沙市二中(沙市区晴川路9号)。
五、面试评委
面试分学科成立评委组,每组由7个评委组成。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在荆州市范围内(不含沙市区)确定考官人选。
六、面试的内容与形式
面试题目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共同组织专家命题。语文、数学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音乐学科面试采取说课加技能展示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技能展示为5分钟。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说课采用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小学音乐学科说课采用现行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现场提供说课篇目。音乐技能展示仅限于声乐、器乐、舞蹈,由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告知工作人员。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声乐、舞蹈展示现场提供放音设备,考生提前准备好音乐伴奏带(mp3格式)。
七、面试程序及计分办法
(一)抽取面试序号
7月22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进入备考室,分学科抽取面试序号。
上午7:50分,报考语文学科的考生到达一备考室抽取面试序号;报考数学、音乐学科的考生到达二备考室抽取面试序号。
上午9:00时,面试正式开始。第一面试室进行语文学科面试,第二面试室先后进行数学、音乐学科面试。
考点分别设置备考室2个、备课室8个、面试室2个。
(二)备课
考生按面试序号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为40分钟。备课现场提供备课纸、备课教材、相关文具。考生严禁携带任何文具、教参、教辅资料、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进入备课室。40分钟时间到,考生在面试室外候考。
(三)面试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时间到,工作人员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黑板、备课教材、现场备课教案。
(四)公布面试成绩
语文、数学学科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音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技能展示30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定面试人员得分。计分人员根据评委在《面试评分表》中的评分进行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平均分,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知道本人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开考点。
八、面试结果的应用
考生综合成绩经纪检部门核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沙市区教育局、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按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核、选岗环节。
九、相关要求
1、请各参加面试人员于7月21日下午2:30至5:30凭身份证到沙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过时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整个面试过程(从进入备考室开始),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教参、教辅资料、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发现有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零分计。
3、考生要严格按照面试通知单上填写的时间准时到达备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零分记。
4、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5、面试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参与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201573
0716—4313739
举报投诉电话: 0716—12380
沙市区教育局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rsj.www.shashi.gov.cn/index.php/tzgg/show/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