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16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利辛县教育局 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报考岗位(依岗位代码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个别紧缺岗位经省同意按2: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8:00至12:30,下午3:00至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月19日: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
7月20日: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小学各学科。
7月21日:初中各学科。
三、资格复审地点
利辛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地址:港口北路,原县电教中心)。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中小学 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尚未发放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从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报考高中教师的要提供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上述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必须是网上直接打印的,禁止复印)。
2、属社会人员的,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从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报考高中教师的要提供学位证书。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提供上述原件复印件。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加分登记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1、资格复审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
2、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带齐复审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工作人员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复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及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专业测试通知书到缴费处缴纳面试费80元。
4、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利辛教育网、利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我们将有关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公告,不在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由本人现场确认。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在利辛教育网、利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递补人员复审时间定于7月25日,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利辛县2016年度新任中小学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58-8800222(利辛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8-8812151(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2(县纪委第二纪检组)
0558-8809732(利辛县教育局监察股)
利 辛 县 教 育 局
利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
详情请见:http://www.ahlxjy.gov.cn/content/detail/57845e937f8b9ad903ee9f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