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饭店管理处科员 | 402004001 | 潘夏玮 | 144133230817 | 113.2 |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旅游局2月1日发布的面试确认通知做好面试确认工作,并于2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局(具体内容详见面试确认通知)。
联系电话:010-65201937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