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6年中小学新任 公告》规定,经研究,定于7月15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地点:鸠江区教育局人事科(芜湖市鸠江区祥盛路商贸服务中心一号楼(鸠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市内乘17路、游1路公交车到鸠江区法院站下)
咨询电话:5864117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应试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表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缴费安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按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2013)2568号文件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递补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递补复审时间定于7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地 点:鸠江区教育局人事科(芜湖市鸠江区祥盛路商贸服务中心一号楼(鸠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市内乘17路、游1路公交车到鸠江区法院站下)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鸠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218.22.70.74/xxgkweb/blue/showView.jsp?unit=738920081&newid=105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