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灵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发。
二、招聘对象
报考灵山县2016年“义教特岗”或“中职特岗” 岗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公布合格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工作程序分为资格复审、教学能力考核、健康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和签约聘用六大项。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6日(二天),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灵山县教育局。
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①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审验广西特岗 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补验;届时不能提供补验证件的,不予招聘录用。
②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审验广西特岗 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
③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审验广西特岗 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
④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审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等。
以上需审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原件当面退回,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县招聘验审组。
广西特岗 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提交信息,再点击打印报名表即可。
(三)教学能力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作为教学能力考核的对象。
2、教学能力考核内容和程序
(1)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试教(上课)和面试两部分(赋分:试教80分,面试20分),时间在15分钟内,其中试教约10分钟、面试约5分钟。
试教内容:报考初中岗位的由应聘者从所报任教岗位学科我县现行七年级春季学期教材的篇目中抽签确定(化学、物理科为九年级春季学期教材);报考小学岗位的由应聘者从所报任教岗位学科我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春季学期教材的篇目中抽签确定;报考中职岗位的为: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活动体验》(C2C)高等教育出版社。
计算机应用专业:《网页制作基本教程》(Dreamweaver CS6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学前教育专业:《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教育科学出版社。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江苏教育出版社。
试教内容从教材的篇目中抽签确定。
上述试教内容教材版本见附件二,教材由考生自备。
面试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和应变能力等。
(2)试教内容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一致。外语类专业的用外语进行试教和面试,非外语类专业的用普通话进行试教和面试。
(3)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核顺序,然后在开考前1小时抽课题签,以保证考生在考前有1小时的备课,抽课题签后,由工作人员带到备课室备课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4)考试组织机构提供教室、黑板、粉笔等基本教学设备,不安排学生旁听,不使用课件,不提供多媒体教室。
(5)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在教学能力考核的总分加10分。
3、教学能力考核时间:2016年7月17日。
4、教学能力考核地点:灵山县新洲中学。
5、考生教学能力考核考前会议
凡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考生,须在2016年7月16日下午3点正在灵山县人民会场参加考生考前工作会议,布置教学技能考核的相关工作和讲解考核要求,考生务必按时参加。
(四)健康体检
1、在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健康体检时间:2016年7月25日,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考核、健康体检、资格审查等情况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和中国广西灵山网(http://www.gxl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8月4——12日。
(六)岗前培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的为期120学时以上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参加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合格证书。
2.岗前培训时间:2016年8月17日——8月26日。
(七)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导议、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灵山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协议书,由灵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岗位上岗。
2.签约聘用时间:2016年9月1日。
五、纪检监察工作
设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和中国广西灵山网(http://www.gxls.gov.cn/)上公布,请报考灵山县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7—6428351。
灵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