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 ,现就石台县2016年度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1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石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石台县城东茶城三楼323室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人须递交2寸近期彩照2张(办理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场,若本人不能到现场复审,除提供以上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不想参加本次现场复审的考生,请在2016年7月19日(周二)上午10时前电话告知,7月21日下午5点之前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恕不再电话通知。
(四)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教体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请各位考生看到本公告时必须回复短信告知,以便我们确认到场复审对象。短信回复内容:“XXX已获知现场资格复审信息”,短信发至:13856677766。
咨询电话:0566-6027685
特此公告
石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2016年度石台县新任 考试考生笔试成绩
附件3:2016年度石台县中小学新任 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ahshitai.gov.cn/DocHtml/1/16/07/xxgk_2016071195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