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科技大学高考录取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河北科技大学 阅读:969 次 日期:2016-07-12 1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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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凭《河北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9月5日到学校报到,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背面附件);

2、住宿费:800元/年;

3、入学健康体检费:65元/人;

4、学生入学后可自愿购买红外、双调频听力耳机,单价为60元。主要用于收听校园外语广播和全国英语四、六级的听力考试及大学英语一、二级英语考试;

5、医疗保险费:按石政办发[2009]59号文件要求所有入学新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体收费以石家庄医保中心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6、学费、住宿费和体检费具体交费信息见财务处《新生交费通知单》。

三、学生档案由生源学校通过EMS邮寄到河北科技大学学生处档案室,并于2016年9月20号前邮寄至我校,如果新生自带档案,要求档案封存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档案破损、私拆,我校拒绝接受该档案,为防止学生档案丢失提醒新生:学校其他部门概不接收学生档案;

四、河北省石家庄市(含各郊县市)新生不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其他新生自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需要迁移户籍的,报到时请携带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户籍迁移证,逾期将不予办理。凡是将户籍迁入学校的,必须重新制作在校第二代身份证。户籍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

五、组织关系办理:学生党员自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开出单位必须是县(旗、市、区)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处写: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单位写:河北科技大学。入学后将需带材料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学院党委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按规定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关系通过团员证(需在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入学后交所在学院团委转接组织关系,没有团员证的团员,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关系转至所在学院团委,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未装入学生档案的,一律自带;

六、根据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和质监局统一组织了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学校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到校时选购。新生购买时,要选择公寓管理部门设置的张贴省纤维检验局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的场所,切记不要购买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公寓管理部门将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学生进行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为落实教育部和学校要求,防止传染病和臭虫等虫害对学生人身伤害,对于购买学校外摊点和校内学生推销的不合格床上用品的新生一律不予办理住宿手续,待其更换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

七、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报到当日学校在石家庄火车站7:00至18:00设有新生接待处(石家庄北站不设接待处,新生到达石家庄北站后可转乘20路公交车到达石家庄火车站),或按下列地址自行到校报到:

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乘车路线:1、从石家庄火车站乘72路公交,河北科技大学站下车;

2、从石家庄南焦客运站乘106、206、261、72、53路公交车,河北科技大学东门下车;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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