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949 次 日期:2016-07-12 09: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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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轻工大学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5岁。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填写《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专任 报名表》(见附件,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一份。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向岗位所在学院(部)投递以上材料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复核

各学院(部)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表和考核方案报校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

(三)笔试

1.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必须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2.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规定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学校根据实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者。

2.面试由各学院(部)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本学科、专业教授或副教授7人组成(其中教授不能少于3人),其中1人为考核小组组长。

3.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教育事业的态度、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心理抗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以及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其中,岗位专业素质根据岗位类型要求有所侧重。对教学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对教学工作的热爱程度、专业基础功底、教育教学能力、教学仪表仪态等方面;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重点考察专业是否对口、专业综合素质、科研水平能力等方面;科研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研究方向是否契合、学术理论基础、科研训练情况、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尤其要着重考察其科研背景、研究基础、承担项目、论文发表等情况和进校后的研究工作设想等。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质询等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仪态等方面能力。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集中教学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一般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的主要章节,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面试总成绩根据应聘教师岗位类型确定:教学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8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20%计算;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

5.对于只有一人参加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四、考察、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依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核和体检人员。对于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岗位面试不足1∶3比例的,学院(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综合评价给出能否进入考察和体检关节的建议,报校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人事处对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报批、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校园网上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整理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批。

3.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人事处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学校对新进教师按相应类型岗位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按照教师类型进行培养、聘期考核和管理(含职称晋升等)。对进校后首次三年聘期考核不合格(含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对首次三年聘期考核合格的,学校续聘。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夏老师 027-83955541

人事处邮箱:rsc@whpu.edu.cn

学校网站:www.whpu.edu.cn

各学院(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食品学院 曹老师 027-83924790 caoyang215622@126.com
生工学院 周老师 027-83956793 z12379@163.com
化环学院 王老师 027-83943956 445129912@qq.com
机械学院 陈老师 027-85617871 57020476@qq.com
动科学院 刘老师 027-83956175 sasne@126.com
电气学院 刘老师 027-85504717 63043189@qq.com
数计学院 阮老师 027-85504742 whqgdxsj@163.com
土建学院 张老师 027-83950081 peterzhang@whpu.edu.cn
经管学院 冯老师 027-85306456 Jgy@whpu.edu.cn
艺传学院 郑老师 027-85505186 79095220@qq.com
医护学院 明老师 027-83956736 573521079@qq.com
外语学院 黄老师 027-83956146 550618971@qq.com
马克思学院 胡老师 027-83912002 527618798@qq.com
体育部 乔老师 13871140959 qiaoyong1970@163.com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专任 报名表

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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