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精神,现就我县中小学新任 专业测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2.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专业测试对象的确定
1.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地点:芜湖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芜湖县交通大楼四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持《资格复审信息表》(安徽省中小学 考试网下载),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限资格复审时仍未持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人。
资格复审后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芜湖县政务信息网公布。
2.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发放时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发放地点:芜湖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考场设置
设置若干个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应聘人员先在候考室抽签,再到备考室备考,最后到面试室参加测试。
五、 专业测试内容和方法
1.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展示相应教学素养、教学能力水平和仪表举止等。考官根据评分标准(附后)对应聘人员的说课效果进行现场打分。
2.备考和测试。应聘人员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备考室根据命题撰写说课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工作人员按规定引导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说课可以不脱稿,英语教师要用英语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考点,如有携带通讯工具、教材资料的,应主动上交(侯考室上交通讯工具,备考室上交教材资料)并由工作人员保管。测试时,应聘人员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测试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专业测试全程进行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8791093(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3-8912365(县纪委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 湖 县 教 育 局
2016年7月11日
2.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 http://www.whx.gov.cn/DocHtml/1/2016/7/11/3937299491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