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于2012年2月22日至2月26日进行集中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情况公告
各招录调查总队面试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考生名单以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各招录单位要求准备面试,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二、面试确认
考生务必于2月9日17:00之前通过电话方式与各招录调查总队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对于已经进行过电话确认但面试当天缺席者,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各招录总队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另附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即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如果面试人选与录用计划比例少于1:3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招录总队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其中,兵团调查总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2:1),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问题,请咨询各招录调查总队。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面试公告情况表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面试公告情况表》来源于国家 录用系统,最近更新:2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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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