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向社会招聘2 名财务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它条件;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须财经类专业。
(2)具有会计资格证书,且有从事财会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同等条件下,具有财会系列职称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并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会计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二路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地铁2号线在宝通寺站B出口步行600米;公交乘723、503到竹苑小区站步行200米。
报名时间:2016年7 月2日----7月10日。
电话:027-87156304邮箱1397084227@qq.com 联系人:董老师
三、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拟参加应聘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笔试与面试
(一)面题
由人事处组织专家面题,含笔试测试题和面试测试题,院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二) 笔试
拟定于2016年7月 15 日在学院教学楼A302进行笔试,由人事处组织,院纪委监察全程监督。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1:3比例)进入面试。
(三) 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等,学院选派有关专家作为此次面试的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应聘者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打分;由记分员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当场签字确认。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一)依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然后依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由用人部门对入围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由人事处组织通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公示、聘用
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学校网站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一)聘用人员执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聘用人员待遇标准:参照《学院自行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三)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政策享受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湖北省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真实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27-8715312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