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中考成绩7月10日公布
来源:深圳招考网 阅读:4375 次 日期:2016-07-07 11:43:2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深圳市2016年中考成绩7月10日公布”,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10日中午11:00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一)7月10日中午11:00开始,考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成绩。

(二)7月10日中午11:00开始,市招考办通过短信平台,将考生成绩免费发送至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考生无需提前进行短信查询预订。未及时收到短信通知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成绩。

(三)7月11日,考生回毕业学校(或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由各初中学校(或报名点)通知。考生成绩以市招考办下发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1日下午4:00前凭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考生平时在校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成绩进行甄别后,于7月11日下午8: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统一报市招考办。市教育局将于7月12日至13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中考成绩复核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市招考办将于7月13日下午6: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3日下午6: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接受考生复核,本次申请复核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继续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并实行“全双评”机制,两位阅卷老师分别对一道题进行评分,若差异超过限度将进行复评。如果对复评结果还有争议,就进行小组阅卷,层层把关,确保评卷质量。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参照高考和省内其他城市中考的做法,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历史、体育两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460分。

市教育局强调不得以中考成绩排名次

市教育局强调,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围绕任何高分考生进行个人宣传,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各中学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4日-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7月16日-17日,第一批录取;

7月18日-19日,第二批录取;

7月20日-7月29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学校扩招或补录,市招考办将另行通知,并通过“深圳招考网”发布相关信息。

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具体投档方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取。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者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需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可直接咨询有关中职学校。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