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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6年招录选调生面试公告
来源:楚雄先锋网 阅读:6100 次 日期:2016-07-06 15: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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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6年招录选调生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录选调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6〕13号)要求,现将楚雄州招录选调生面试各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基本要素进行测评。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定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8:00—18:00在楚雄市北浦中学进行。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于7月14日7:40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盖州委组织部公章)和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未带《面试通知书》等有效证件或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当众按招考岗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未轮到面试的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未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准随意离开,经同意可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未经同意随意离开候考室、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和候考室,已带入的须关闭,并主动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在候考室门外领取,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严禁与候考室外的人员交谈、接触;严禁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与他人联系;严禁将任何书籍和材料带入候考室。否则将视为违纪,并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准报本人的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的姓名、所在县市乡镇和村(社区)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违者考官将会在面试成绩中酌情扣分。

(五)考生面试结束待主考官宣布完面试成绩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工作人员的通知。待本招考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集中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宣布该岗位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姓名,发出综合成绩通知书和体检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需到考生休息室填写体检表基本信息。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报考人员身份为应届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5%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提醒事项

请考生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上的考生须知,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16年7月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楚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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