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电视新闻工作采编人员的简章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阅读:781 次 日期:2016-07-06 1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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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派单位概况

本次招录人员委派单位为海陵区新闻中心,具体从事《海陵新闻》电视栏目采编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学历(2015年、2016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

(3)在读研究生。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1人。

2、专业限制: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经济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法学、哲学、经济学及其他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

4、其他要求:男性(因岗位特殊,需要采写编一条龙工作,同时须承担户外摄像任务。)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7月31日

2、报名地点:海陵区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关注“微海陵”微信公众平台后,回复“应聘”下载报名表;或电脑登陆“海陵人才网”下载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中,往届生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推荐信(加盖学校或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社会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因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材料或提供证件、材料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试测评

1、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两轮综合成绩挑选出不超过2人进入市电视台新闻中心培训(培训前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参加常规体检),培训结束后参加操作考核,最终确定1名聘用人选(对于达不到招聘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减少聘用名额)。

2、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6月,操作考核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七、工作待遇

工资性收入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包含在绩效考核工资内;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因实施考核,最终个人年收入多少将取决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鉴于用人单位工作特殊性,需要每周周末值班1天,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1-4天不等)

八、咨询电话

052386215551贾健

应聘人员登记表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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