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郧西考点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全省岗位招聘的统一政策,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考核、体检入围人员,请于7月7、8日随体检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调档函》,于7月15日前亲自将本人的《政审考核表》(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报到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子网页“学位在线”的个人有效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未注册的请使用真实信息注册,并将此用户名及密码工整填写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角空白处)等材料原件交教育局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上交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交上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一)时间:2016年7月7、8日。其中报考初中系列岗位和小学语文岗位的考生于7月7日参加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于7月8日参加体检。
(二)地点:县人社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自备笔等文具。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郧西县教育局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7、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西教育信息网、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郧西在线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郧西县教育局联系电话:
0719—6221305、13886801350。
郧西县教育局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
1、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郧西考点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xol.net/html/2016/0701/765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