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问:贵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我校是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问:贵校目前的规模如何?
答:学校占地168.49公顷,校舍面积58.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1.41万平方米。现有19个院(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全国首个创业与创新方向的MBA学位点和50个本科专业。
问:贵校的师资情况如何:
答:学校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一千多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占比76.9%,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比45.5%。拥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福州市“优秀人才”、“闽都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问:贵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择业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就业面广。我校每年举办多次供需见面会。近5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
问:贵校学生出国留学的情况如何?
答:学校成立了“出国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为学生继续到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提供平台、拓宽途径。现已与多所国外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可办理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的出国留学。
二、2016年招生情况
问:贵校今年在福建省的录取院校代码?
答:我校今年在福建省一共有六个院校代码:1037—闽江学院;1038—闽江学院(国际课程教育项目);1039—闽江学院(面向福州); 1040—闽江学院(闽台合作); 1041—闽江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1042—闽江学院(中外合作)。
问:贵校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情况如何?
答: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4660人(不含专升本),其中本科4260人(含高职招考200人),专科400人。面向福建省招生3019人,其中本科2619(含高职招考200人),专科400人。具体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统一公布的为准。
问:贵校2016年在福建省的录取批次情况如何?
答:我校2016年在福建省一共有5个录取批次:1、本科一批—新华都商学院的专业;2、本科二批---普通本科专业、闽台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 3、艺术类本科B批—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闽台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 4、本科预科批—少数民族预科班;5、高职专科批—中澳合作办学专业。
问:贵校今年的招生专业有什么变动?
答:我校今年新增一个本科专业:机械电子工程;师范类专业、闽台合作(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暂停招生。
问:贵校今年面向哪些省份招生?
答:我校今年在福建、天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甘肃、西藏、宁夏、新疆有招生计划。共计31个省市。
问:贵校今年招生的专业信息在哪里可以查阅得到?
答: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简章,或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问:贵校的学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学生收费严格按照福建省制定的标准收取。
本科: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后两年1300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其中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936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闽台合作项目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9500元/学年。
专科:中澳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8000元/学年。
问:贵校的住宿条件如何:如何收费?
答:学生公寓有四人间、五人间和六人间,均配有空调、热水器。宿舍按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从870元/学年至1300元/学年。
问:贵校有几个校区?今年录取的新生在哪个校区就读?
答:我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大学城校本部、工业路校区、首山校区。
我校今年录取的新生(除音乐学院新生外)都在大学城校本部就读。
音乐学院的新生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在首山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在大学城校本部就读。
问:贵校的专科生能否“专升本”?
答:我校的专科生在专科第三年,可参加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通过考试可进入本校或省内其他高校继续攻读本科学位。
问:新生入学后可以转专业吗?
答:经高考统招录取的二年级以下(含二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能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及科研成果的奖励证明,说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总学分绩点名次在本系(院)本专业本年级前15%以内,且转出或转入人数累计未超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二等甲级以上)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四)藏族等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优惠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确因所学专业核心知识内容与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相差极大,且由于基础差无法继续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
(五)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无法继续学习,且本人愿意转专业后跟到下一级学习者;
(六)休学复学者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的,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出现因故学科调整,或某专业停招等情况,而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者;
三、招生政策
问:请问贵校的招生录取原则?
答: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普通文理科专业调配原则:
(1)在福建省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
a.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3分的专业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设2分的专业级差。
b.对按专业级差未调配满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
c.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d.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可顺延录取。
(3)除福建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录取原则
a、音乐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b、美术类、服装表演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当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艺术类文科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考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类理科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问:请问贵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有什么要求?
答:除本科的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四、填报志愿
问:填报贵校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1、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根据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基本情况,参照我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正确估计自己的实力,选择报考符合自己特点、兴趣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应有合理梯度; 2、因为是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要服从调剂,以免投档后因所报专业无法满足而专业又不服从调剂被退档; 3、我校在福建省有面向福州招生的计划,福建省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分清面向全省和面向福州招生的代码,非福州生源只能填报面向全省招生的代码; 4、闽台合作项目今年有“3+1”和“4+0”两种办学模式,报考闽台合作项目的考生要注意专业备注。
问:贵校今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中对体检有何特殊要求?
答:我校在录取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