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1291 次 日期:2016-06-25 14:14:0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广东省2016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保证今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的我省考生按时参加面试,省公安厅提醒留意以下面试信息:

一、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提前批次录取时执行我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及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执行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执行我省第三批A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考生,请于7月2日至4日到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省公安厅礼堂(环市东路亚洲国际大酒店南侧)参加面试。

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合格的,请于6月30日至7月2日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均为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四、除广东警官学院外,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五、除广东警官学院自行组织政审、体检外,经面试、体测、体检合格的考生,将统一发放政审表和《政审通知书》,由考生带回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情况需按要求及时反馈至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六、面试中除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以上面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www.gdga.gov.cn)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6年6月23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