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学术学位/公共卫生/护理)
来源:汕头大学网 阅读:1023 次 日期:2016-06-24 15: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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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卫生、护理专业研究生:

祝贺你被我院录取为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

请于2016年8月28日(星期日)到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报到。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校在汕头火车站设有“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接待站”,安排车辆接回学校。乘坐飞机、高铁者可乘专线大巴到汕头市中旅汽车站下车,步行10分钟到达医学院。不接受提前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汕大医学院研究生科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5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办证件用)。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考生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外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内的,抬头写“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接收单位)是“汕头大学医学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携带并在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

三、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往地址”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县”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须如实填写。

3.户口迁移证务必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5.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6.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7.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四、学费

2016级所有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硕士生8000元/生/年。

五、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别学生)

助学金:8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学业奖学金:600元/生/月,特困生学业奖学金800元/生/月(须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特困证明)。

学费和助学金不能相抵消。学生需先交清学费后,学校才能发放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六、住宿费为750-1200元/生/学年。被褥、蚊帐、凉席等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七、汕头大学医学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邮编:515041。

研究生科地址:医学院行政楼6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206(招生)/0754-88900402(档案、培养)

邮箱:o_yjshb@stu.edu.cn

医学院宿管科地址:医学院学生公寓一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090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网址:http://med.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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