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附公示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22日开始。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需反映其他问题,可以来电、来访、来函等方式向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监察室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在校尚未毕业的大学生须在今年7月份取得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符的毕业证书后方可录用,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991-8565501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自治区畜牧厅
2016年6月22日
附件:自治区畜牧厅事业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下载)
详情请见: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606/t8a4ac70255748d3a0155777a06760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