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42 次 日期:2016-06-22 17: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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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普通类考生根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按照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艺术类考生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调档比例: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1.05。

4、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5、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6、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更好地就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7、我院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原则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9、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相关省市考试院(招办)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10、新生入学:新生凭我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须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经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历证书颁发:凡学习期满,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奖、贷、助学措施: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资助性奖学金。

2、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

3、其它政策性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征兵免学费,退伍士兵免学费及其他政策性学费减免。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8--38282113 38282112(传真)

监督电话:028--38025980

学院网址:http://www.msvtc.net

电子邮箱:654710505@qq.com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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