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办法通知
来源:贵州教育网 阅读:3420 次 日期:2016-06-22 09: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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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6〕21号)和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筑招考字〔2016〕10号)(以下简称“中考招生工作规定”)精神,为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类别及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配额生、配额定向生、特长生、自主招生、民族生、集团内招生、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企事业及民办高中招生,共九类。统招生、配额生、配额定向生、特长生、民族生、集团内招生、自主招生、企事业及民办高中招生按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云岩、南明、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在考生成绩公布后由市招委会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原则上按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并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所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配额生不再另设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

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严格按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要求见“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一)统招生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分区(市、县)普通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通过网上报名,择优录取【含2016年“三区一地”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

(二)配额生

1.配额生的分配比例:“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55%的招生指标、二类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级中学。“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4%名额定向择优录取“三区一地”以外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市、县)各初级中学,并用一定比例名额招收本区(市、县)以外的考生。

2.配额生的计算方式:“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计划的分配方法为:按“三区一地”内初中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升学)考试且具备配额生分配资格的报名人数计算分配。

公办初中规模较小及企事业、和民办学校毕业生数较少的学校按类别由若干所学校组成一个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配额生指标分配方案参照此分配方法执行,可视各区(市、县)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方法。

3.配额生的录取方式:配额生录取是在各学校(单元)分配到的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指标内网上择优录取。

(三)配额定向生

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区(市、县)配额定向生招生计划按统招生办法在网上择优录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生名单由观山湖区教育局提供,市招考中心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在网上择优录取。

(四)特长生

特长生的录取按“中考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若某学校特长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五)自主招生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生,所招学生属统招生。录取的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六)民族生招生

贵阳市第一中学、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分别定向招收我市18个少数民族乡(含贵安新区湖潮乡)的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录取经由考生就读初中学校和学校所在区(市、县)招办审核,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

(七)集团内招生

贵阳市第一中学、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贵阳民族中学在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2%用于面向各自教育集团内初中学校招生,在网上报名,择优录取。

(八)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

按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招生,招收的学生中考分数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学生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线。学生到学校报名,学校在网上自主录取,录取完成后到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九)企事业及民办高中招生

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的学生中考分数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学生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线。学生到学校填报,网上录取。

二、录取依据

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报读该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体育成绩五门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文科综合成绩等级、地理生物(合卷)成绩等级和初中毕业考评结果,以及市招委会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

在某校录取时若出现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文科综合成绩等级、地理生物成绩等级中的等次,二项中高等次个数多的优先。若还不能区分,则按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填报学校

(一)填报条件

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升学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填报规则

1.填报方式。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填报学校。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每次只可选报一所学校的统招生(含配额生)。系统实时分别对填报各招生学校的学生按统招生、配额生二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发布各招生学校填报人数及以上二个类别计划内的学生最低分数,其中配额生最低分是按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单元)发布。

2.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查询自己在所报学校的排名情况,如果排名已在计划数外,须及时改报。

3.改报方式。网上报名录取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及密码随时上网退出原报学校和改报其他学校。但必须符合下列二个条件:一是考生本人未被原报学校录取;第二,考生拟改报的学校未结束录取。

(三)录取时间

2016年7月16日--18日(共三天)。

(四)填报方式

考生可通过登录下列网站:http://zk.gysjyw.gov.cn或者进入<http://www.gysjyw.gov.cn>或<http://www.gyzkzx.cn>网站,点击贵阳高中招生网实现网上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各自条件选择:一是由学校组织,在网络教室集体填报学校;二是按规定时间在任一能上网的电脑上填报;三是到指定的填报点窗口填报。

普高中学校填报录取时间共3天。从第1天开始,每天8:30--14:00及15:00--18:00为填报时间段,考生可上网填报学校。14:00-15:00及18:00-19:00为录取时段,考生只能在网上查询信息,不能办理网上填报学校。其余时间段考生均可在网上了解各校考生填报、招生录取信息。第3天下午18∶00,全部网上录取工作结束。

按市教育局网上录取总体安排,第1天起“三区一地”普通高中学校接受“三区一地”考生选择填报及贵阳二中、贵阳六中、贵阳八中、贵阳九中面向全市招收住读生接受全市考生填报。从第2天起,各区(市、县)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地区招收的考生、各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的考生及“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各区(市、县)招收的考生开始网上填报学校。

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和北师大附中面向观山湖区的招生计划,由观山湖区教育局确定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输入网招系统,考生在网上自主报名,择优录取。

市招考中心在中心报名大厅设立学校填报咨询点,为不具备网上填报学校的考生现场填报,解答招生录取有关问题。地址:贵阳市新华路68号(贵阳九中内)。

各区(市、县)也应根据各地条件在当地集中设置一至二个学校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解答有关问题。

四、信息发布

(一)在填报学校和网上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填报和录取信息,供考生查询。在填报开始前,公布各校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计划、配额生计划。填报学校工作开始后,系统实时分别对各招生学校填报的学生分统招生、配额生两个类别按中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发布各校填报人数及各校统招生(计划内)、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单元)配额生(计划内)的学生最低分数。

(二)当各校统招生计划、配额生计划填报人数已满额时,两类招生计划内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各类招生录取的控制线。在正式录取前,各类别控制线会随考生填报情况发生变化,考生可根据网上公布的各校各类别控制线及时改报。

五、录取顺序及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网上接受学生填报,按程序录取。填报录取时间共3天,在3天填报录取时间内,分别在每天下午14时和18时进行二个批次的录取。

考生在选报某所示范性高中学校时,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转入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单元)的配额生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选报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时,参加统招生排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在填报学校的第1天下午14时为第一个录取时段,开始录取统招生和配额生。首先录取统招生控制线最高学校的统招生、配额生,与该校控制线相差20分(含20分)内的学校可同时录取统招生和配额生。

--填报录取的第1天下午18时,按前述办法进行第二次录取。同时录取上一次配额生剩余转统招生计划。

依此类推,在第二、第三天14时、18时录取其他学校的统招生、配额生及配额生剩余转统招生计划。

--在填报学校的第2天上午8∶30时起,开始“三区一地”外其他区(市、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网上填报。

--在填报学校的第2天下午14:00,录取“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区(市、县)招收的配额定向生。

--在填报的第2天下午18时,录取“三区一地”外其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统招生和配额生(含开阳三中、贵大附中、北京161中学贵阳分校)同时,结束“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贵大附中、北京161中学贵阳分校)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

--在填报学校的第3天下午18时,为结束录取时间点,所有学校结束录取。因填报生源不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填报情况录取统招生并结束网上录取工作。

--贵阳二中、贵阳六中、贵阳八中、贵阳九中面向全市招收的住读生分别作为独立单元,参照前述“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配额生转统招生

若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配额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新填报的考生进行自动排序,于下一个录取点对该校进行第二次录取,已录取完毕的学校不再参与随后的统招生和配额生报名录取。

(二)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处理

填报录取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各学校制定补录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面向贵阳市自主招生、择优录取,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选报学校,学校持预录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于8月中旬到市招考中心办理网上录取手续。

(四)五年制专科学校的录取

按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规定执行,在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期间录取(文另发)。

六、示范性高中配额定向计划的录取

(一)“三区一地”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三区一地”以外各区(市、县)的配额定向生计划(见《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区(市、县)配额定向生计划》),供各区(市、县)考生选报,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填报,择优录取。

未被“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区(市、县)高中录取。

(二)“三区一地”以外其它区(市、县)辖区内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全市的招生计划(见《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外各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计划》),供全市(本区考生除外)考生选报,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填报,择优录取。

若这部份招生计划在全市未能录满,剩余的招生计划仍返还本校在本区(市、县)招收统招生。

七、几点说明

(一)“三区一地”的考生在 “三区一地”范围内选报普通高中学校不受跨区限制。

(二)非贵阳市户籍随迁子女中考招生。根据《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筑流领办发〔2012〕8号)文件,对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区域招生部门报名并享受本区域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应向招生部门提供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相关印证材料(小学学籍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明、初中学籍材料和初三年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非贵阳市户籍,未在我市连续读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要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只能选择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项目班、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般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类学校。

(三)贵阳市户籍跨区域就读学生中考招生。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域学校三年正式学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就读区域报名中考并享受本区域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区中考招生政策。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跨区域就读未满三年学籍的学生,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要在我市跨区域就读普通高中的,只能选择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项目班、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般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类学校。

(四)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筑升学的考生,也凭贵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上网选报普通高中学校。除不能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录取外,其他政策与本区(市、县)正式户籍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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