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档案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了笔试和面试工作。按程序以下9位同志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聂祥端、李莲、孙云红、冯安然、张小琴、张晶、马玉珍、邓位、谢贤君
二、体检时间
2012年1月13日上午8:30。
三、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250/人。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12年1月13日上午8:00前到毕节市档案局报到,并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3张近期免冠照片,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弃权,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请按照《体检须知》(详见附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张星
联系电话:8251567
注:因撤地设市,毕节地区档案局更名为毕节市档案局
毕节市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体检须知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