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阅读:931 次 日期:2016-06-18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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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本科

学 制:四年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

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

第四条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经济与贸易类 (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 [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①]、会计学(CIMA方向)[②]、金融学(FRM方向)[③]、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④]、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⑤]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01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 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七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八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艺术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条 音乐学招收声乐、舞蹈、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古筝、小提琴、萨克斯和钢琴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分相同条件下,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

1、经济与贸易类(01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3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商务英语)、工商管理类 [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新闻传播学(01含新闻学、广告学),中国语言文学类(02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金融学类(01含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 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电子信息类(01含通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类(02 含经济统计学)、统计学类[01含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软件工程和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除以上三条涉及专业首先考虑专业所需单科成绩,其他专业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四、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 以下为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2016年收费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

27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金融学(FRM方向)。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600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940元/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

466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广告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

4380元/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分类招生、共同培养”的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940元/年收费;电子商务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两个专业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5220元/年收费;广告学、新闻学和文化产业管理三个专业前两年按438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

五、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

六、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六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十七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 他

第十八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录取到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官方途径:

①学校网站:www.jxufe.cn

②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576

③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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